答:貸款對象必須是在沈陽公積金中心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的單位繳存職工,在沈陽市購買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時辦理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的,須以本人(以下稱借款申請人)或本人及配偶(以下稱共同申請人)的名義申請商轉公貸款。
貸款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至少一方是在沈陽公積金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繳存職工;
(二)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原商貸銀行同意提前部分(全部)償還商業貸款;
(四)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名下除申請商轉公的1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以外,不得有其他住房貸款,且該筆商貸已償還5年(含)以上,近2年內無逾期還款記錄。
(五)原商貸所購房屋用途為自住住宅,并且位于沈陽市行政區域內。沈陽公積金中心所轄鐵路分中心、電力分中心繳存職工在其工作所在地購買的自住住宅,也可辦理商轉公貸款。
(六)原商貸所購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除原商貸銀行外,該房屋無其他抵押權人;
(七)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國家和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