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辦理方式
在本市以下行政區域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的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本部繳存職工及配偶,可以申請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劃轉至監管賬戶,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
(一)在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章丘區、濟陽區、萊蕪區、鋼城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
(二)在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內購買存量住房。
所購住房不在上述區域內或未申請辦理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劃轉至監管賬戶支付首付款業務的職工,可在新建商品住房網簽或存量住房交易過戶后,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所購住房首付款。
二、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申請材料及流程
為保障資金安全,該業務申請人需本人持身份證明到現場辦理,夫妻雙方申請的需同時到現場辦理。
(一)購買新建預售商品住房
1.購房人持《濟南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繳存信息確認單》(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到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窗口現場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授權承諾書》。購房人配偶申請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到現場申請。
2.公積金中心現場審查核定提取資格及提取金額,審核無誤的,打印《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
3.申請人需在3個工作日內持《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至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完成網簽手續。
4.公積金中心獲取到網簽信息后,將提取金額劃轉至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
(二)購買新建現售商品住房
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持網簽合同至濟南市房產交易與租賃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資金監管業務,現場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授權承諾書》。購房人配偶申請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到現場申請。
2.房產交易中心將申請人相關信息資料推送至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收到推送信息后1個工作日內審查核定提取資格及提取金額,審核無誤的,提取金額即時劃轉至房產交易中心存量房資金監管專用賬戶。提取金額存入監管賬戶后1個工作日內,房產交易中心完成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金劃轉。
(三)購買存量住房
1.交易雙方至房產交易中心辦理網簽及資金監管業務,現場簽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授權承諾書》。購房人配偶申請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到現場申請。
2.房產交易中心將申請人相關信息資料推送至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收到推送信息后1個工作日內審查核定提取資格及提取金額,審核無誤的,提取金額即時劃轉至房產交易中心存量房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交易雙方完成不動產登記后1個工作日內,房產交易中心完成向賣方的資金劃轉。
三、其他事項
(一)為防范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根據公積金中心本部個人住房貸款率(以下簡稱個貸率,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實時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并定期在濟南住房公積金官方網站公布個貸率。當個貸率在90%以下時,本細則所規定的業務正常受理;當個貸率高于90%(含)時,本細則所規定的業務暫緩受理。
(二)每套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購房首付款。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及配偶應一次性共同提交申請,合計提取金額不得超過網簽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提取金額不足網簽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的,剩余部分需購房人自行補齊。
(三)已辦理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的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支付首付款金額可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合并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
(四)已辦理公積金支付首付款業務的職工,不能再按購買本套房產條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五)公積金中心需進一步調查核實的,自業務受理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查決定。
(六)申請網簽合同撤銷或變更的,需將購房人公積金支付的首付款資金退回至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賬戶,重新計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國家、省市相關政策調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