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主要是指企業根據公司的發展需求,與第三方勞務公司進行合作,然后勞務派遣公司根據企業提供的需求派遣相應的人才去上班服務,這些被派遣到公司上班的員工就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與正式合同工待遇不同的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不公平的現象之一。那么,勞務派遣工該不該與正式員工同工同酬呢?
目前,用人單位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已經成為普遍現象。實際操作中,部分單位將派遣用工當長期員工使用,但派遣員工與本企業正式員工同工不同酬、社保繳費基數差別大,勞務派遣已經“變味”,損害了被派遣員工合法權益。這一現象引發社會關注,而二元用工體制下“按身份分配”的現象也被炮轟了多年,卻至今未見改變。
針對這一不合理現象,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明確了勞務派遣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新法規定:“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新《勞動合同法》中對同工同酬并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操作起來有難度。“同工”這一概念,這可是個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事。在一個單位,同工者才有可比性,但一般勞務派遣工大多只提供一些臨時性崗位,缺乏可比性。這些因素都決定了實現同工同酬必將任重而道遠。
法律明確規定了同工同酬原則,盡管在實踐中實施有難度,但法律的明文規定為我們提供了相應的法律依據,有法可依。
所以說現在勞務派遣工與企業的正式工實行的是同工同酬,這點大家一定要注意。